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18-16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3月12日,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潮州市三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良好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2017年度的盈利及财务状况,为了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控股股东三江公司提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18年2月28日总股本1,741,133,8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控股股东三江公司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对于上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三江公司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张万镇先生、李钢先生、黄伟坤先生、许业俊先生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参与讨论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1/2以上。经讨论研究,以上四名董事达成一致意见:
控股股东三江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成长性、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来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以上董事均书面确认,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需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
3、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