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17-84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7年12月5日为授予日,并向71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535,00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种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19名,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股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谢灿生 董事、总经理 80,000 0.5020% 0.0046%
李钢 董事、副总经理 80,000 0.5020% 0.0046%
财务总监
黄雪云 副董事长 80,000 0.5020% 0.0046%
副总经理
邱基华 副总经理 80,000 0.5020% 0.0046%
刘德信 副总经理 80,000 0.5020% 0.0046%
马艳红 副总经理 80,000 0.5020% 0.0046%
徐瑞英 董事会秘书 80,000 0.5020% 0.0046%
副总经理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股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项黎华 副总经理 80,000 0.5020% 0.0046%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895,000 80.9225% 0.7464%
(共计711人)
预留 2,400,000 15.0612% 0.1389%
合计 15,935,000 100.0000% 0.9224%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价格为11.15元/股。
5、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解锁期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解锁期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解锁期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解锁期 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解锁期 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解锁期 留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解锁期 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解锁期 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以2014-2016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锁期以2014-2016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三个解锁期以2014-2016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度授出,则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以2014-2016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锁期以2014-2016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三个解锁期以2014-2016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度授出,则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以2014-2016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二个解锁期以2014-2016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①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② 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若公司未满
足上述业绩考核要求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解锁条件只有在达标的情况下,方能参与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否则取消激励对象当期解锁额度,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1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20日,公司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有关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17年11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1月28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