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
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自有资金拟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中关于高风险投资规定的情形。
(四)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于2024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