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07 深市 凯发电气


首页 公告 凯发电气: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凯发电气: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0


债券代码:123014      债券简称:凯发转债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议案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已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2019年5月2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孔祥洲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会议。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09,105,3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7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09,105,3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7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具体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三: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四:审议《关于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六: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879,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七: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八: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一: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指派段崇阳律师、杨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