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4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股东张刚和股东褚飞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张刚先生和褚飞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张刚先生和褚飞先生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张刚和褚飞持股及承诺情况
1、截至目前,张刚持有公司股份5,50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其中持有可流通股股票1,376,350股;褚飞持有公司股份7,39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其中持有可流通股股票1,847,650股。
2、张刚和褚飞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本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人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公司:1、现金方式;2、本人在公司处取得的现金红利。
二、个人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个人原因
2、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后十五个交易日起至2018年12月12日;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张刚:减持数量不超过1,376,3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97%(若此
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褚飞:减持数量不超过1,847,6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68%(若此
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张刚和褚飞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张刚和褚飞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