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9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授予381.1693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包括:1、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4、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5、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3年9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授予381.1693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监事会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此页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姜韬 张威亚 包楠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