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5 月 17 日。
二、授予登记人数:71 人。
三、授予登记数量:386.938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6%。
四、授予价格:7.73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5 日、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 年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当前,公司已完成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2月22日。
(二)授予价格:7.73元/股。
(三)实际授予登记数量:386.93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
(四)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五)授予登记人数:71人。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本次授予 占公司总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邹左军 中国 董事长 64.7249 16.73% 0.11%
于建平 中国 副总经理 11.6212 3.00% 0.02%
张宜 中国 副总经理 11.6212 3.00% 0.02%
双赫 中国 副总经理 11.6212 3.00% 0.02%
薛玉炜 中国 副总经理 10.3560 2.68% 0.02%
王建民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0.3560 2.68%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66.6377 68.91% 0.45%
(65 人)
合计 386.9382 100.00% 0.66%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七)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八)解除限售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解除限售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84,086.1681 万元)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 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7%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作为计算依据,不包含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即为通过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予以全部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不合
格的,即为未通过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九)本次授予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4.7094万股,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2.9421万股调整为388.2327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3人调整为72人。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的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945万股作废失效。因此,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88.2327万股调整为386.9382万股,实际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2人调整为71人。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三、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2月22日,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17日。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251,095,933 42.63% 3,869,382 254,965,315 43.29%
/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7,901,312 57.37% -3,869,382 334,031,930 56.71%
总股本 588,997,245 100.00% 0 588,997,245 100.00%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七、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产生变化,按上述总股本及股本结构计算,公司202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股。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2021]京会兴验字第11000002号),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1年4月28日止,贵公司实际收到7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缴纳出资款人民币29,910,322.86元(认购股数3,869,382.00股,每股7.73元)【2021年2月22日至24日,贵公司累计收到72名限制性股票
激 励 对 象 共 计 缴 纳 出 资 款 为 人 民 币 30,010,387.71 元 ( 认 购 股 数
3,882,327.00股,每股7.73元),但于2021年4月28日,退回被激励对象李艳缴纳的出资款100,064.85元(认购股数12,945.00股,每股7.73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8,997,245.00元,股本为人民币588,997,245.00元,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0]京会兴验字第110000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至2021年4月28日止,本次股权激励不涉及到股本的变动。
九、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