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
目 录
释 义 ...... 2
声 明 ...... 3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4
二、本次授予情况 ...... 5
三、本次授予情况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之处...... 7
四、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8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9
六、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10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九强生物、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九强生
物;证券代码:300406)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 指 激励计划
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指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强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 指 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
股票 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公司股票
拟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
激励对象 指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
限售期 指 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
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算
解除限售期 指 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九强生物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
3. 2021 年 2 月 5 日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 2 月 18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6.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2 日。
2. 授予价格:7.73 元/股。
3. 授予数量:388.2327 万股。
4. 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5. 授予人数:72 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
(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邹左军 中国 董事长 64.7249 13.34% 0.11%
于建平 中国 副总经理 11.6212 2.39% 0.02%
张宜 中国 副总经理 11.6212 2.39% 0.02%
双赫 中国 副总经理 11.6212 2.39% 0.02%
薛玉炜 中国 副总经理 10.3560 2.13% 0.02%
王建民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0.3560 2.13%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67.9322 55.21% 0.45%
(66 人)
预留部分 97.0579 20.00% 0.16%
合计 485.2906 100.00% 0.82%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6. 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7.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8.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84,086.1681 万元)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