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06 深市 九强生物


首页 公告 九强生物: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九强生物: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6

案》,决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492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2人,包括公司核心销售人员、核心研发人员、及其他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员工。

    4、授予价格:公司此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32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解除限售条件:

    在解锁日,激励对象按本计划的规定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考虑到各期股权激励计划年度业绩考核的连贯性,本计划的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参考之前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制定,制定标准不低于前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

第一次解锁      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

第二次解锁      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

第三次解锁      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营业收入”以主营业务收入为计算依据。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即通过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即未通过考核。未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其当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6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017年1月10日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17年2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936,803股限制性股票。

    4、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根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对符合条件的12名对象授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期自2018年2月22日起的第一个交易日至2019年2月22日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解除限售比例为30%,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281,035股。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5、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492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授予1名激励对象49,492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32元/股。

    根据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等,公司将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金额为560,249.44元的购股资金,以及少量根据央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购股资金存储期间利息。

    (四)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股份总数          501,837,435              -49,492                501,787,943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11.32元/股的价格回购49,492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492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第二期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根据规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492股限制性股票,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使得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中出具法律意见,

  3、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