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18-008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强生物”或“公司”)于 2018年 1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计划以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数不少于 441.1764 万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 元/股,回购金额最低不少于 7,500 万元。具体回购方案如下:
一、本次回购概况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回购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
(三)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7.00 元/股。前述回购价格
亦需要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最高不少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约为441.1764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
行总股本比例约 0.879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
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若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个
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九)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公告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影响分析
(一)本次回购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回购期内公司将择机买入股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增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后,若按今日收盘价15.21 元/股、回购数
量 4,930,966股测算,回购股份约占本公司目前发行总股本的 0.9826%,若
回购股份全部按计划用于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假设由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公司总股本减少4,930,966股,上述两种情形下公司股份限售情况将发生变化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全部过户至持股计 回购后全部注销
项目 划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 172,850,421 34.44 177,781,387 35.43% 172,850,421 34.79%
件股份
无限售条 328,987,014 65.56 324,056,048 64.57% 324,056,048 65.21%
件股份
股份总数 501,837,435 100 501,837,435 100 496,906,469 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无论何种情形下,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将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止 2017年 9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1,542,239,613.45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1,446,453,846.46 元、2017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85,026,016.23元。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 7,500 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
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成交均价 减持当日的
姓名 任职 减持日期 (元) 减持金额(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
程辉 持股5%以上 2017年11 15.88 37,786,460 -2,379,500 0.47 大宗交易
股东 月7日
董事、总经 2017年11
刘希 理、持股5% 16.14 112,980,000 -7,000,000 1.40 大宗交易
以上股东 月14日
董事、持股 2017年11
罗爱平 16.14 112,980,000 -7,000,000 1.40 大宗交易
5%以上股东月14日
董事、持股 2017年11
孙小林 16.14 65,490,000 -3,500,000 0.70 大宗交易
5%以上股东月14日
经公司内部自查,上述人员的买卖行为均系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且按规定在减持前就减持事项已经通知了公司并进行了事前披露,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权益,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也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使用自筹资金 不少于 7,500 万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公司将及时完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加快推动回购股份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且上述事项后续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进展性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