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15-045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强生物”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5年6月25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3 人,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副总经理
于建平 184,399 16.98% 0.07%
(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
张宜 184,399 16.98% 0.07%
(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
刘伟 55,319 5.09% 0.02%
(高级管理人员)
闫铭锐 大区销售经理 146,070 13.45% 0.06%
刘成文 大区销售经理 84,611 7.79% 0.03%
马晓明 大区销售经理 73,785 6.79% 0.03%
张利斌 大区销售经理 63,073 5.81% 0.03%
陈磊 大区销售经理 45,661 4.20% 0.02%
缪霞红 大区销售经理 36,005 3.32% 0.01%
丁永进 大区销售经理 30,722 2.83% 0.01%
薛丽伟 大区销售经理 29,629 2.73% 0.01%
张立学 大区销售经理 22,364 2.06% 0.01%
谢建梅 大区销售经理 21,276 1.96% 0.01%
预留 108,590 10.00% 0.04%
合计 1,085,903 100% 0.44%
4、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
第一次解锁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
第二次解锁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
第三次解锁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①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预留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次 30%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解锁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次 30%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解锁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
第三次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40%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预留解锁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预留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预留解锁 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50%
预留解锁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7.12元,
6、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在解锁日,激励对象按本计划的规定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
第一次解锁 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
第二次解锁 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
第三次解锁 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预留部分各年度限制性股票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 2015 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
预留解锁期 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
预留解锁期 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
预留解锁期 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②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