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证券代码:300406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二〇一五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强生物”、“本公司”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销售人员。
4、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8.5903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4,886万股的0.44%;其中,首次授予97.731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9%,预留10.859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
(1)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第一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第二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第三次解锁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①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预留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预留解锁 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预留解锁 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40%
预留解锁 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预留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50%
预留解锁 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50%
预留解锁 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7.12元。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54.23元/股的50%确定,即每股27.12元。
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基
第一次解锁 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基
第二次解锁 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基
第三次解锁 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预留部分各年度限制性股票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基
预留解锁期 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基
预留解锁期 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基
预留解锁期 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②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基
预留解锁期 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 以2014年净利润(20,364.32万元)和营业收入(50,827.43万元)为基
预留解锁 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营业收入”以主营业务收入为计算依据。
8、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9、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本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后30日内,由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2、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 录
特别提示......3
目 录......6
第一章 释义......7
第二章 本计划的目的......8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9
第四章 本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1
第六章 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禁售期 ....13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7
第九章 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20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22
第十一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24
第十二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26
第十三章 附则......28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九强生物、本公司、公指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
以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指 心销售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员工进行
划、本计划 的长期性激励计划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存在限制性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 公司股票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高级管理人
指
激励对象 员、核心销售人员公司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