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举行,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
议的董事为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1)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议案 2)
本次会议同意喻明振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聘任王宁女士(简历详见《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3)
为有效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