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
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4月19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
各位董事;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4日上午;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5、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艳女士;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1)
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2)
详情内容请参阅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3)
《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详情请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4)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及监事会审核的情况请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议案5)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7,230,38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送红股1股
(含税),合计派发股利14,653,797.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现
有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送红股及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2,399,494股。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6)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7)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8)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和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议案9)
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2017年度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议
案10)
关联董事姜艳、蒲云军作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年度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关联
交易计划的公告》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1)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或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担保额度总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11,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全资子公司从事行业未来前景良好,提供担保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12)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针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议 案》(议案13);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4-00030号),四川恒泽2017年实现净利润2,473.08万元,未实现本次收购中2017年度实际净利润不低于3400万元的目标,2016年-2017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5,216.19万元,为本次收购累计实现净利润的
86.94%,根据《利润补偿协议书》,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对以上差额进行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收购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股权2017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的说明的公告》。
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定向回购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原股东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议案14)
由于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其原股东喀什新兴
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业绩补偿,经测算,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补偿股份数量分别为243,671股、60,918股,共计304,589股,公司拟以 1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进行注销。
具体制度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公告》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15)
为保证补偿方案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作出如下授权:
1、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定向回购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原股东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账户、支付对价、办理注销手续、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委托时间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2、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定向回购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原股东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赠与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股权登记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等。 委托时间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16)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