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
合计派发股利14,653,797.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
117,230,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送红股及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将增加至152,399,494股。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2017 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
好预期,同时公司资本公积较为充足,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为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建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10股 1 0.25(含税) 2
分配总额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送红股1
股(含税),合计派发股利146,537,975.00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117,230,38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送红股及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将增加至152,399,494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
提示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已经向建材领域混凝土外加剂行应用领域扩展延伸,进一步加强在产业链中下游的布局,全面铺开公司减水剂业务链。受益于“十三五”规划加大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发力度,外加剂市场需求高速增长。公司紧紧把握时机,承建“蒙华铁路项目”、“集双高速东双项目”、“成兰铁路项目”、“黔张常铁路项目”、“成贵铁路项目”、“昌赣客专项目”等几十个高铁及高速公路大项目,为2018年国内市场业务的拓展奠定基础。
鉴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状况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并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1、《关于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该议案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的送转股份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金额将按照会计准则核算,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1、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议案》、《关于公司定向回购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原股东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未能实现,根据《利润补偿协议书》,其原股东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补偿总股份数 304,589 股,公司拟以总价1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若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在公司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该应补偿的股份数将不参与本次现金分红,即实施现金分红方案时,公司将扣除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补偿的股份数所对应的现金分红金额,归公司所有。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