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6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 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
2、本次符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9 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7,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6%。
3、本次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3 年 3 月 20 日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和《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 2023 年 4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6.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3 名
激励对象 80 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 5.47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44
名激励对象 216.8 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 8.7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
5、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向 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6、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 5.47 元/股调整为 5.46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8.75 元/股调整为 8.74 元/股。
7、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 2024 年 3 月 19 日为预留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 5.46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涉及的 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00 股,涉及的 3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7,800 股;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A”,同意公司作废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0,600 股。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1、解除限售期/归属期届满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
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25%。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因此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届满。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归属比例为 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因此第一个归属期
将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 是否满足可解除限售/归属条件的
号 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2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行权条件。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 42,368.26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万元,2023 年营业收入 55,583.24
3 万元,同比增长 31.19%。公司业
低于 30%。 绩考核达标。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1)3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为“A”,其个人本次计划解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 除限售额度的 100%可解除限售。
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4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考评结果 A B C D (1)38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4 结果为“A”,其个人本次计划归
评分 100-85 84-75 74-60 60 分 属额度的 100%可归属。1 名激励
分 分 分 以下
个人行权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
比例 100% 90% 80% 0 其个人本次计划归属额度的 90%
可归属。
(2)5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