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98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2 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广场 A 栋 7 层公司会议
室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王廷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121,440,75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2.813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7,924,85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16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515,9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3.652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515,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52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王廷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1,408,65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83,8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625%。
表决结果:王廷春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朱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1,408,65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83,8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625%。
表决结果:朱泉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谭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1,408,65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83,8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625%。
表决结果:谭波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克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1,408,65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83,8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625%。
表决结果:张克坚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陈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1,408,65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83,8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625%。
表决结果:陈青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谢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1,408,65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83,8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625%。
表决结果:谢康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华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1,408,65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83,8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625%。
表决结果:李华毅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5,429,15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5.04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504,3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5.5220%。
表决结果:王芳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冼佩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5,429,15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5.04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504,3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5.5220%。
表决结果:冼佩丹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董永律师、骆凌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博济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