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99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8 月 2 日,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
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廷春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王廷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董事的专业特长,充分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王廷春、朱泉、谭波 王廷春
审计委员会 李华毅、谢康、陈青 李华毅
提名委员会 谢康、陈青、王廷春 谢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青、李华毅、张克坚 陈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廷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泉先生、谭波先生、文韶博先生、韩宇萍女士、欧秀清女士、韦芳群女士、左联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欧秀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韦芳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少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丽娟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
附件:
王廷春先生简历
王廷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南中医药大学医学学士,暨南大学医学院硕士、博士,曾在天津中医药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王廷春先
生具有丰富的临床医疗工作经验,1987 年 9 月至 2000 年 2 月,就职于河南省新
乡市中医院,历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急诊科副主任。2000 年开始从事新药
研发工作,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9 月,就职于广州鑫辰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历任临床部经理、副总经理,主要负责项目立项和新药临床研究工作。2002 年 9月,创办本公司,专业从事新药研发服务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廷春先生是广东省优秀企业家,广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广州市天河区创新领军人才。主持了多项国家、省、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并取得多项专利和技术创新成果,新药研发领域资深专家。现任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上市后再评价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CRO 分会会长,中国合同研究组织联合体(CROU)理事长,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理事,广东省生物医药创新技术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广州市新发传染病疫苗研发技术创新促进会会长,广州市、中山市等市科技项目评审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廷春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6,246,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赵伶俐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王廷春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泉先生简历
朱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中医药大学神经病学硕士、
广州中医药大学 DME 方向博士。1995 年至 1997 年,任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住
院医师。2003 年至 2012 年 2 月,任广州中医药大学副研究员。2012 年 3 月加入
本公司,历任公司统计总监、临床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医学官,
广东省药学会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生物医药创新技术协会临床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生物统计学会常务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91,48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谭波先生简历
谭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沙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沈阳药科大学药事管理专业。2005 年,就职于临湘市人民医院,担任医师。2005 年10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项目经理、临床二部部长、质量总监、培训总监、临床总监,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子公司杏林中医药总经理、河南康立总经理。谭波先生是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药学会中药临床评价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科技局外部评审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72,16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文韶博先生简历
文韶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中医药大学药物制剂学士。2007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信息部主管,商务发展部部长,商务发展部副总监、总监。2021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韶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0,82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2%,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韩宇萍女士简历
韩宇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州中医药大学临床药理系医学硕士。2008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商务发展部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宇萍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72,16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欧秀清女士简历
欧秀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金融学研究生,FDBA在读。2003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会计主管、财务部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秀清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75,62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0%,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韦芳群女士简历
韦芳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经济学学士。曾就职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 10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芳群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