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1-100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了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专业能力和优质资源,促进公司产业延展升级和资产优化增值,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近日,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投资”)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钰投资”)及其原股东签署了《关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认购协议书》”),广济投资拟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增资入股创钰投资,增资完成后,广济投资将持有创钰投资 4.11%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254103L
法定代表人:赫涛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1 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佛建设路 333 号 1009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
本次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赫涛 150 5.00 货币
2 珠海恒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00 40.00 货币
3 珠海星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00 30.00 货币
4 珠海横琴齐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60 12.00 货币
5 王曼丽 270 9.00 货币
6 关云平 120 4.00 货币
合计 - 3,000 100.00 -
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赫涛 150 4.79 货币
2 珠海恒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00 38.36 货币
3 珠海星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00 28.77 货币
4 珠海横琴齐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60 11.51 货币
5 王曼丽 270 8.63 货币
6 关云平 120 3.84 货币
7 广东广济投资有限公司 128.5714 4.11 货币
合计 - 3,128.5714 100.00 -
创钰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27462。
创钰投资与博济医药、博济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博济医药股份。
三、《增资认购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投资方:广东广济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始人:赫涛
其他股东:珠海恒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星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横琴齐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曼丽、关云平
2、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具体情况
广济投资以现金 3,000 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28.5714 万元,并在
增资完成后取得标的公司 4.11%的股权。
(2)增资认购款用途
投资方在本协议项下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缴付的款项,应作为标的公司的运营资本,用于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与发展,不得用于股票交易或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期货交易的用途。
(3)先决条件
投资方缴付增资认购款的义务以下列条件的全部成就为前提:
①标的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负债或索赔;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公司并无任何以公司资产进行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标的公司所有的资产包括财产和权利,无任何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权利瑕疵或限制。
②标的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所需的内部批准手续(包括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批准标的公司签署并执行本协议,且标的公司已向投资方提供相关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③截至其他条件获得满足之日,标的公司在股权结构、资产、经营、财务及核心管理层等方面未发生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4)股权回购
本次增资完成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方有权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转让给创始人:
①在本次增资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标的公司未能实现合格上市;
②标的公司以上市为目标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上市申请材料撤回;
③标的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上市申请材料终止审查;
④标的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否决公司上市申请;
⑤本次交易或投资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情况对标的公司上市计划的实施造成实质性障碍。
发生本协议上述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人按照《增资认购协议书》相关约定回购股份。
(5)违约责任
①本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均应按约定自觉履行,任何一方对于本协议任何约定的违反、对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的不完整履行、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不实陈述或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均构成违约,应当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守约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守约方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③任何一方放弃追究一次或数次违约的行为并不剥夺该方终止本协议和/或对以后的任何违约行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入股基金管理公司不会对其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可以有效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专业能力和优质资源,甄选培养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资源互补、有利于协同公司战略发展的合作方,不断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拟增资入股基金管理公司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2、基金管理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认购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