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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2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南翔一路62号博济实验大楼2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王廷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2,194,5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909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2,170,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891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2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3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8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3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17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35,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38%;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17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
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35,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38%;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17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6,37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8%;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6,37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1%。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17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6,37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8%;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6,37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1%。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17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2%;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5178%;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17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2%;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8%;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深圳市物明创新新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17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2%;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8%;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7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3%;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8%;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7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3%;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8%;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17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2%;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8%;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17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2%;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8%;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17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2%;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78%;反对24,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董永律师、廖燕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博济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