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预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6,333,350.55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806,016,188.99 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78,390,000 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843,959,539.54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92,244,376.35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603,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39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本次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