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8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石华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间共减持公司股份 12,237,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其中通过盘后定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8,717,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3,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本次减持后,石华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7,531,8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07%)。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公司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
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盘后定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12,0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名称 (元/股) (股) 比例(%)
盘后定价交易 2023 年 1 月 17 6.76 1,218,350 0.20
日-1 月 31 日
盘后定价交易 2023 年 2 月 1
日-2 月 3 日 7.50 1,800,000 0.30
石华山 盘后定价交易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5 月 30 日 8.075 2,000,000 0.33
盘后定价交易 2023 年 6 月 13 8.57 3,699,300 0.61
大宗交易 日-6 月 30 日 8.35 3,520,000 0.58
合计 -- 8.09 12,237,650 2.03
注:盘后定价交易视同竞价交易。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022 年 3 月 3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石华山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 247,390,6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3%。因公司原股东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
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进行清算注销,其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通过证券非交易
过户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至其合伙人名下,并完成了相关手续,石华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梁颖光女士、石磊先生、郭丽华女士、石泰山先生原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变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
东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石华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71,477,6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02%。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石华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7,531,87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6.07%,其个人的持股与 2022 年 3 月 3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后持股的变动比例为 4.95%;石华山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1,618,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7%,其及一致行动人合计的持股与 2022
年 3 月 3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持股的变动比例为 0.96%。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229,769,522 38.10 217,531,872 36.07
份
石华山 其中:无限 41,780,080 6.93 45,204,731 7.50
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187,989,442 31.18 172,327,141 28.58
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石华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241,618,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7%。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石华山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一致。本次实际减持股份12,237,650 股,减持股份总数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3、本次减持后,石华山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