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5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石华山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了《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1,66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1%)。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石华山先生在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020 年 3 月 4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8,9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石华山
住所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水南路 XX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020 年 3 月 4 日
股票简称 汉宇集团 股票代码 300403
变 动 类 型 减少 有
增加□ 一致行动人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A 股 893 1.48
合计 893 1.4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 (股)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291,604,072 48.36 282,674,072 46.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901,018 12.09 63,971,018 10.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8,703,054 36.27 218,703,054 36.27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是 否□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
向、计划 致。石华山先生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
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3)。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否
是□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委托人、
本次委 后按一致
受 托 人 占总股
身份 托前持 行动人合
名称/姓 价格 日期 本比例
股比例 并计算比
名 (%)
例
委托人□受托人□
委托人□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
未来 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
或承诺的说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
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
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
其他特殊约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 是□ 否□
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