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6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列席 4 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420,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所需,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计划向参股公司江门市优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巨新材”)购买原材料阻燃PA6,预计金额为810万元。
优巨新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长石华山先生、董事马春寿先生为优巨新材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石华山先生、马春寿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借款延期的议案》
为继续支持同川科技业务发展,并节省相关财务费用,公司将对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 3,000 万元借款额度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
到期后延期 1 年。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借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查看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