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5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6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45,805,129.99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78,459,148.55 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3,258,922.90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76,152,500.26 元。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即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为 445,805,129.99 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为385,505,129.99 元,结转至以后使用。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0,30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本次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