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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3 深市 汉宇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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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3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9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列席4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中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谢泓、陈佳林、乐君波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
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与会董事认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300,00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基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募集基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上述文件详见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瑞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借款延期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将同川科技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到期后延期1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3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