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地尔汉宇 公告编号:2018-050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列席4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目前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相关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2018年上半年度的盈余情况,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250,245,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18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7,626,882.6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78,459,148.55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20,746,388.89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76,152,500.26元。公司按照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即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为607,626,882.67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为357,381,882.67元,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是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且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公司的制度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向优巨新材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事项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石华山先生、马春寿先生回避了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工商登记机关有关要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变更前的公司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及配件、电子元件的生产加工、兼营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模具加工、机械配件、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产品、工业机器人、节能设备和贮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及配件、电子元件、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模具、机械配件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批发及专门零售;新能源汽车研究及试验、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产品、发电机销售;充电桩销售及
技术服务;工业机器人、节能设备和贮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仓储及配送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住宿和餐饮服务。
本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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