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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尔汉宇: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9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地尔汉宇      公告编号:2018-044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2018年7月18日,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石华山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了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石华山先生现提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0,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石华山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对于上述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接到石华山先生《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石华山、郑立楷、吴格明、马春寿、李振华等5名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超过了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经讨论研究,上述董事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并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5名董
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前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未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未收到相关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减持计划通知。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