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地尔汉宇 公告编号:2018-025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
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5,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4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6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8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35,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03,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8年5月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22 石华山
2 08*****928 江门市江海区神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 01*****546 马春寿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4月23日至登记日:2018年5
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4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313,363 36.81 98,650,690 221,964,053 36.81
高管锁定股 123,313,363 36.81 98,650,690 221,964,053 36.8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1,686,637 63.19 169,349,310 381,035,947 63.19
三、股份总数 335,000,000 100 268,000,000 603,000,000 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603,0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净收益
为0.2666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336号
咨询联系人:马俊涛
咨询电话:0750-3839060
传真电话:0750-383936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