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地尔汉宇 公告编号:2018-013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列席4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17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中的《2017年度报告》中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谢泓、陈佳林、乐君波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的《2017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与会董事认为,《2017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7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33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53,600,000.00 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基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2017年度募集基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瑞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川科技”)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向同川科技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额度(可根据业务开展资金使用需要随用随借),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从第一笔资金到位时间算起),借款利率按年利率 4.35%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4.35%*借款天数/365天,借款手续费为0。《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2017年度股
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3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