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地尔汉宇 公告编号:2018-005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1
日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维持公司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5月20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018年2月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石华山先生关于增持
公司股份通知,石华山先生于2017年12月27日-2018年2月6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73,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80%。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人:石华山先生。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维持公司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前,石华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9,089,468股股份,并通过江门市
江海区神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766,813股股份,合计占公
司总股本的51.3004%。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74,569,875股股
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1104%。
2017年12月27日-2018年2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
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73,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80%,增持金额合计
人民币38,117,643.99元。 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数量
股东 增持 增持日期 增持金额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
名称 方式 (元) (股) (元/股) 股本比例
(%)
2017年12月27日 3,066,421.50 201,000 15.2558 0.0600
2017年12月28日 992,215.25 65,000 15.2649 0.0194
2018年1月2日 3,024,846.00 197,200 15.3390 0.0589
2018年1月3日 4,974,181.26 324,400 15.3335 0.0968
2018年1月8日 502,039.00 33,000 15.2133 0.0099
竞价 2018年1月10日 2,824,922.00 180,000 15.6940 0.0537
石华山 2018年1月15日 981,436.50 63,100 15.5537 0.0188
交易 2018年2月1日 7,371,312.45 541,400 13.6153 0.1616
2018年2月2日 4,426,200.72 329,400 13.4372 0.0983
2018年2月5日 9,492,283.31 702,850 13.5054 0.2098
2018年2月6日 461,786.00 36,000 12.8274 0.0107
合计 38,117,643.99 2,673,350 14.2584 0.7980
本次增持后,石华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1,762,818股股份,并通过江门市
江海区神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766,813股股份,合计占公
司总股本的52.0984%。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77,243,225股股
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9084%。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3、石华山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累积增持已达公司总股本2%的说明,详见下表:
增持数量 增持数量占公司
增持日期 (股) 公告编号
总股本比例(%)
2017年4月28日-8月31日 2,596,968 0.7752 2017-062
2017年12月14日 850,000 0.2537 2017-079
2017年12月25日-26日 580,000 0.1731 2017-081
2017年12月27日-2018年2月6日 2,673,350 0.7980 2018-005
合计 6,700,318 2.0000 -
4、石华山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