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
送达给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薛凯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终止的议案》
为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基
募投项目之“宝色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调整为“租赁房产”,增减部分设备和调整部分设备投资额,项目投资总额由 14,703.30 万元调整为 3,267.48 万元,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以东苏沃科技园”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利路 89 号紫金研创中心 7 号楼、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同意终止募投项目之“宝色舰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提质扩能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非独立董事王军强先生因年龄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补选邝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43.3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9.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3.7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为充分发挥项目管理的作用与优势,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进度、质量及风险管控,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益,同意公司设立项目管理部。
项目管理部是负责公司项目运行、流程管控的统筹管理部门,主要职能包括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项目立项与策划、项目规范运作管理、项目进度、组织管理与考核评估、项目成本控制与管理、客户关系管理、项目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以前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董事会同意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
邝栋先生简历
邝栋先生,196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
于中南工业大学热能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1992 年 7 月至 2018 年 11 月,历任宝
钛集团动力公司技术科科长、副经理、党总支书记、经理;2018 年 11 月至 2024
年 4 月,历任宝钛集团生产安全环保部主任、副总调度长,其中 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2 月,兼任宝钛集团动力公司技术科党总支书记、经理。2024 年 4 月至今,任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公告日,邝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