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监事。
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爱武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讯网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 司 2023年 度利 润分 配 预案 拟定 为 :以 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 总股 本
243,618,4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361,849.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适合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为正常经营性往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耿爱武先生、李金让先生、任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
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耿爱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李金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任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耿爱武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天津商学院会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1996 年 8 月至 2019 年 4 月,历任宝
鸡有色金属加工厂动力公司宝色-武钢联营体副经理、经理;宝鸡有色金属加工厂动力公司气体供应科科长;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副主任、主任。2014 年 4 月至今,
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 年 5 月至今,任宝钛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04 月
至今,任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运行部主任;2018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钛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宝鸡欧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宝钛千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任陕西有色冶
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耿爱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任企业管理运行部主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
李金让先生,196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工商管理专业(MBA)。1994 年 10 月至 2019年 10 月,历任宝鸡难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宝鸡有色金属加工厂审计室副主任、主任;宝钛研究院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宝钛集团有限公司经济研究室主任、企业管理运行部主任、审计室主任;2008 年 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宝钛太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19 年 03 月至今,任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监管总监;2021 年 4 月至今,任宝钛
特种金属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宝钛商贸(宝鸡)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宝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李金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任投资监管总监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
任建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