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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2 深市 宝色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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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宝色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
送达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颀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杨雄胜先生因突发情况造成骨折无法履职,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杨雄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杨雄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章之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章之旺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7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之旺,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8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硕士研究生导师。1993年7月至1996年8月就职于淮南煤矿机械厂财务处;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就职于江苏华龙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7月至2000年4月担任安徽省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监察处)纪检监察一职;2000年4月至今担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章之旺先生长期从事司法会计、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为江苏省“333 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2011)、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2008),自 2015 年开始多次以专家辅助人身份提供诉讼支持服务,是江苏省最早一批司法会计专家辅助人之一。

  2021年12月至今,兼任九三学社南京审计大学支社主委;2020 年12月至今,兼任中国法务会计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2016年4月至今,兼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司法会计咨询专家;2016年8月至今,兼任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司法会计咨询专家;2017年10月至今,兼任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司法会计咨询专家、2022年6月至今,兼任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章之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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