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18 日(星期四 )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8 日
9:15-15:00。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高颀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6,8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9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 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6,8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9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0 人,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颀先生、李向军先生、吴丕杰先生、王俭先生、季为民先生、王军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高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
本议案表决通过,高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李向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
本议案表决通过,李向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吴丕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
本议案表决通过,吴丕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王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
本议案表决通过,王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季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
本议案表决通过,季为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王军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
本议案表决通过,王军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蒋建华女士、周春松先生、杨秀云女士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蒋建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
本议案表决通过,蒋建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周春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
本议案表决通过,周春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杨秀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
本议案表决通过,杨秀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耿爱武先生、李金让先生、任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蒋鑫涛先生、程航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耿爱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
本议案表决通过,耿爱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李金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
本议案表决通过,李金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选举任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
本议案表决通过,任建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6,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朱瑜律师、肖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