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
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57,355,860.85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454,073,418.41 元;2024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9.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75.81%。
公司拟定的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42,62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2,197,80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如在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尚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二、本次拟实施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多年来扎根专用设备行业,为下游电子行业工业企业提供了多款国产替代产品,在细分领域取得了良好成绩;核心产品回流焊系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产品竞争力较强、毛利率较稳定;公司基本盘业务行业地位、技术实力以及业务特点,使得公司自 2014 年上市以来各个会计年度均实现盈利。
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环境,本着自身“深耕实业,给股东实在的回报”的价值导向,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认同感,提振投资者信心;在公司确有余力的情况下,经董事会决议拟实施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未来将继续秉承长期主义理念,坚持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持续深耕核心能力圈,强化新质生产力、提升发展软实力,力争以扎实的经营业绩为投资者带来持续回报。
三、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
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57,355,860.85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454,073,418.41 元。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382,672,696.13 元,有息负债 0 元,资产负债率 30.20%。2024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9.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175.81%。
公司经审慎研究判断,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质量较好、负债水平较低,且 2024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相对稳健,短期内不存在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当前可供分配利润及货币资金余额均足够在保障既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继续施行的前提下实施现金分红。
综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前述拟实施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原因,拟定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对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
议,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董事会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给投资者以切实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实施分红的能力以及未来落实发展战略对货币资金的需要等因素,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拟定了公司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体现了公司重视股东回报的价值导向;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拟实施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充分体现了保障广大股东利益的原则,方案符合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计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认同感,提振投资者信心。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六、风险提示
《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尚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是否最终获得审批并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