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3 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253.91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29
元/股。
四、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11 月 3 日。
(二)授予价格:8.29 元/股。
(三)授予数量:253.918 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五)授予人数:92 人。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1 徐德勇 董事长、总经理 30.00 11.81% 0.12%
2 毛一静 董事 10.00 3.94% 0.04%
3 陈东 董事 6.90 2.72% 0.03%
4 徐尧 董事 6.50 2.56% 0.03%
5 何元伟 副总经理 7.50 2.95% 0.03%
6 邵书利 财务负责人 3.50 1.38% 0.01%
7 张娜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50 1.77% 0.02%
8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共计 85 人) 185.018 72.87% 0.76%
合计 253.918 100.00% 1.05%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40%
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
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2019年-2021年营业收入均值、2022年营业收入值两者孰高为基准,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
2、以2022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值为基准,2023年半导体专用
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且2023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
业收入值不低于5,000.00万元。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2019年-2021年营业收入均值、2022年营业收入值两者孰高为基准,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
2、以2022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值为基准,2024年半导体专用
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且2024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
业收入值不低于7,500.00万元。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2019年-2021年营业收入均值、2022年营业收入值两者孰高为基准,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
2、以2022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值为基准,2025年半导体专用
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40%,且2025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
业收入值不低于10,000.00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相关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九)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有关制度执行。
考核等级 A B C D
考核结果(S) S≥90 90>S≥70 70>S≥60 S<60
归属系数 100% 100% 60% 0%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系数,对应当期未能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已确定 2022 年 11 月 3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具体
参数选取如下:
(一)标的股价:17.47 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二)有效期:1.5 年、2.5 年、3.5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
可归属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25.26%、25.70%、26.16%(创业板综最近 1.5 年、2.5年、3.5 年的年化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50%、2.10%、2.75%(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 年期、2 年期、3 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五)股息率:2.96%(公司最近 1 年的年化股息率,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
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53.918 万股,产生的激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