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爱武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利润分配
的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有利于公司与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一致同意《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加强了管理创新及风险防范
方面的制度建设。目前公司内控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七:关于监事 2021 年度薪酬、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在公司领取员工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监事薪酬水平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及实际发展要求确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提名王爱武先生和安鹏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吴宏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王爱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安鹏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情况,详见附件及同日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
附件简历:
王爱武:男,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 年 8 月至 2000 年 3 月就
职于国营光华无线电仪器厂(国营第七六七厂),2000 年 8 月 2004 年 7 月在深圳市劲拓实业
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铣工及副主管;2004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先后担任工艺工程师、机械工程师及经理职务,2016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爱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2%,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安鹏艳:女,197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物流管理专业,大专学历,无境外居留权。
1999 年参加工作入职公司,至今先后负责公司仓库管理、采购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工作,现任公司货仓部负责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鹏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