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上海分公司、苏州分公司和杭州分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情况
(一)上海分公司
1、名称: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负责人:徐德勇
3、经营场所:上海市
4、经营范围: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苏州分公司
1、名称: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2、负责人:徐德勇
3、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
4、经营范围: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杭州分公司
1、名称: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负责人:徐德勇
3、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
4、经营范围: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关于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均为拟定信息,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设立上海分公司、苏州分公司和杭州分公司,主要目的:(1)充分利用上海、苏州、杭州的产业和区位优势,加强与当地企业间的技术交流与协作,提升公司研发竞争力;(2)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网络,提升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和售后服务质量;(3)加强当地员工管理及本地化人才培养,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在当地开展经营活动。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