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总经理及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续聘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四条“总经理任期1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吴限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徐德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将“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3、《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限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增补陈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增补徐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徐德勇先生、陈东先生及徐尧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续聘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和聘任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受聘的徐德勇先生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
发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徐德勇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决策能力,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据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徐德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陈东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徐尧先生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尧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尧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增补徐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尧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附件简历:
徐德勇:男,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贸易经济专业,大专学历。2006
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4 月 12 日担
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
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徐德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7,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和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东: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富士康集团机械工程师、深圳市凯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深圳市光大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5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封装事业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陈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和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尧:男,198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财务学系,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徐尧先生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深圳前海雪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监;现任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战略研究总监,兼任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徐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和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