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京天利 公告编码:2020-047号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49 号)核准,于 2014
年9月 24 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19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23,8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53,816,771.30
元,实际募集资金 169,983,228.70 元。
截止 2014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385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于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办法》的要
求,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募
集资金净额的 10.0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商业银行每月
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
户资料。
2014 年 10 月,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北京西直门支行、广发银行北京新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三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
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后续实施,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33,134,985.03 元用
于向全资子公司天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彩经纪”)增资。为规范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天彩经纪在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天彩经纪会同保荐机构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
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本次募集资金变更详见附表《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91140154800005446 30,749,200.00 已注销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广发银行北京新外支行 137051512010000839 67,743,200.00 已注销
交通银行上海田林支行 310066166018010040558 80,307,600.00 已注销
广发银行北京新外支行 955088020996000123 2,865,449.77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合 计 —— 178,800,000.00 2,865,449.77 ——
注 1: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和交通银行上海田林支行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3 月
使用完毕,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转入了公司普通账户,并注销
了在上述两个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 2:根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将存放于广发银行北京新外支行(银行账号 137051512010000839)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33,134,985.03 元转入了
天彩经纪在广发银行北京新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955088020996000123)。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将广发银行北京新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137051512010000839)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转
入了公司普通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体系
建设项目”的后续实施,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33,134,985.03 元(包括募集
资金本金 31,499,936.71 元和利息收入 1,635,048.32 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天彩保险
经纪有限公司增资,同时用公司自有资金 6,865,014.97 元增资,增资后天彩经纪
注册资本达到 5,000.00 万元,增加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天彩 e 保险平台项目的建设。
实施地点由北京,变更为:上海、北京。
2、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公司为顺利推进“新一代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和“营销网络体系
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32,182,891.99 元,用
于购置办公用房。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次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以募集资金 32,182,891.99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5]000025 号《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5 年 1 月,公司已经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将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转入公司的普通账户。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情况、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后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止日累计投 截止日项目投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总额 入金额 入程度
新一代行业移动信息
10,373.17 8,030.76 3,050.00 3,050.00 100%
服务平台项目
个人移动金融信息服
4,492.83 3,074.92 - - -
务平台项目
营销网络体
4,656.19 3,318.28 168.29 168.29 100%
系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33.80 2,574.36 2,574.36 2,574.36 100%
收购上海誉好
- - 8,055.68 8,055.68 100%
部分股权项目
天彩 e 保险
- - 3,149.99 3,127.84 99.30%
平台项目
合 计 - 16,998.32 16,998.32 16,976.17 99.87%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