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飞凯”)的控股子公司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兴凯”)提供总额不超过 3,6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 LPR 利率确定,单笔借款金额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兴凯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昆山兴凯提供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 3,6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 LPR 利率确定,每季度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的期
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昆山兴凯另一股东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已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借款、同比例连带责任担保。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昆山兴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青阳中路 267 号
法定代表人:林建彰
注册资本:1,620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6 年 12 月 05 日
营业期限:1996 年 12 月 05 日至 2046 年 12 月 04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安庆飞凯持有昆山兴凯 60%股权,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昆山兴凯 40%股权,昆山兴凯系安庆飞凯的控股子公司。
2、昆山兴凯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25,000.62 26,089.12
负债合计 13,614.72 15,689.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85.90 10,399.7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0,665.15 23,314.72
净利润 858.68 2,041.42
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9574949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洪钊城
注册资本:23,337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17 日
营业期限:2011 年 3 月 17 日至 2061 年 3 月 16 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1397 号 A 栋 14 层 1401 室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22 年度公司未对昆山兴凯提供过财务资助。
5、昆山兴凯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未签署)
1、借款金额: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元;
2、借款用途: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或偿还贷款需要等;
3、借款期限:12 个月,起始日期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上述内容及其他相关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昆山兴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借款主要用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和生产以及业务拓展,可以在满足经营资金周转需求的同时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昆山兴凯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将在向其提供借款的同时,加强对昆山兴凯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借款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借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昆山兴凯的另一股东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有资金向昆山兴凯提供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 3,6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LPR 利率确定,借款期限为一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昆山兴凯系公司
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向昆山兴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元的借款,有利于促进昆山兴凯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昆山兴凯提供借款事项。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的控股子公司昆山兴凯提供人民币3,600万元的借款是为了满足昆山兴凯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满足其流动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因此,同意《关于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除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将提供借款外,未有对外提供借款情况发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