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11次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5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042,529.2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8,957,470.71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086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2021-053,2022-145)。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募集 已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江苏和成年产 280 吨新型液晶材料混配及研发中心 19,282.00 85.25
建设项目
2 10000t/a 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扩建项目[注] 11,307.00 381.78
3 年产 120 吨 TFT-LCD 混合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11,095.00 4,298.36
4 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注] 9,512.00
5 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6,555.00 1,447.69
6 补充流动资金 24,749.00 24,749.00
合计 82,500.00 30,962.08
注: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00t/a 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扩建项目”和“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分别变更为“年产 50 吨高性能混合液晶及 200 吨高纯电子显示单体材料项目”和“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该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962.08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 53,128.97 万元(含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未归还余额为 19,900 万元,剩余 33,228.97 万元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在募集资金账户中储存。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前述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均已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 3 亿元(含)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前述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均已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零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额度。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资金来源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决策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和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
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在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具体负责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 3 亿元(含)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前述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