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2-125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原因
公司依照自身实际治理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在综
合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条款下,计划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第一百零七条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案;
(八)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八)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收购本公司股票的相关 议决议同意,可决定收购本公司股票的相关
事项; 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事项; 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依照程序解聘公司总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依照程序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审议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 (十四)审议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提供担保、 交金额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的交易(提供担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或者公司拟与关联法人 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或者公司拟与关联
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 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
(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依照程 (十七)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依照程
序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序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经董事会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还应当及时披露: 审议通过,还应当及时披露;未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则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者为计算数据;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者为计算数据;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100 万元人民币;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100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需办理工商备案登记,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