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99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2,500.00 万元,期限 6 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82,5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4,018,867.92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810,981,132.08 元。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023,661.37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8,957,470.71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出具天职业字
[2020]40861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年度及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0 年募集资金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
2020 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 825,000,000.00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7,490,000.00
2020 年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 277,841.36
1 本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24 日、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中文名称由“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英文名称由“Shanghai Phichem Material
Co., Ltd.”变更为“PhiChem Corporation”。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完成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
项目 金额(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 577,787,841.36
2021 年募集资金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
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金额 -39,537,975.40
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1,043,600.00
筹资金[注 1]
2021 年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入 9,635,606.13
2021 年产生的银行手续费 -2,260.25
2021 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 -8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
2021 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99,520,0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 267,319,611.84
注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043,600.00 元已从募集户置换至一般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88,071,575.40 元,其中:以
前年度使用 247,490,000.0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使用 39,537,975.40 元投入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043,6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入共计 9,913,447.49 元,其
中:以前年度产生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入 277,841.36 元,本年度产生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入9,635,606.13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46,839,611.84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 267,319,611.84 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共计为人民币 80,000,000.00 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未归还余额共计为人民币 199,52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修订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经本公司 2020 年 7 月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本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方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等专项账
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
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
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
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
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
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南洋商
业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
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得到了切实履行。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庆飞凯”)、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凯电子”)根据项目需要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已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在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
账号为 0434520000247429 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 2020 年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
了注销手续。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和晶凯电子根据项目需要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同时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划拨至新专户中,划拨完成后原募集资金专户
将不再使用并于本报告期内办理了注销手续,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变动情况如下表: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 开设日期 销户日期 资金转出/ 使用状
账号 入日期 态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上海飞凯材料科 年产 150 吨 杭州银行股份有 310104016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TFT-LCD 合成液晶 限公司上海分行 01964987 2020.11.4 2021.3.22 2021.3.22 已销户
显示材料项目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 开设日期 销户日期 资金转出/ 使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