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1-142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凯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11次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9 号批复,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5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042,529.2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8,957,470.71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086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0000t/a 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扩建项目”、“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年产 120
吨 TFT-LCD 混合液晶显示材料项目”、“年产 150 吨 TFT-LCD 合成液晶显示
材料项目”、“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1、暂缓实施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年产 150 吨 TFT-LCD 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和“年产 2000 吨新
型光引发剂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使用。
2、暂缓实施的原因
“年产 150 吨 TFT-LCD 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因公司在该项目的募集资
金到账前已使用自有资金对已有的单晶产线进行了技术改造,目前公司单晶产能在原有产能基础上已实现扩大并能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公司暂时未对该项目进行投入。“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当前市场环境与该项目立项时相比已发生较大变化,近年来光引发剂的原材料价格上涨明显,项目预计收益受到影响,因此公司一直未启动该项目的实施。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年
产 150 吨 TFT-LCD 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和“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剂项
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年产 150 吨 TFT-LCD 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出了面板产业配套国产化、本地化的政策,鼓励面板产业材料和设备实现国产化。随着生产能力和研发能力的快速提升,国内液晶材料企业快速成长,国内企业已经掌握了此类混合液晶的生产、控制技术,相比国外进口产品具有成本及服务优势,液晶材料国产化率稳步提升。同时,随着国内高世代面板产线逐步投产,公司混晶销量仍保持快速增长。公司在屏幕显示材料行业领域内有良好的技术基础和较强的成本优势,本次 TFT-LCD 合成液晶显示材
料项目的实施,可以使公司产品向上游产业链延伸,这将有效降低外购原料成本,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盈利水平,同时可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在屏幕显示材料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加之未来公司“年产 120 吨 TFT-LCD 混合液晶显示材料项目”的建成并投产,公司自身也将需要更大量的单晶来满足对上游原材料的需求。因此,公司认为“年产150吨TFT-LCD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2、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
近年来,光引发剂的原材料价格上涨明显,公司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认为该项目当前在实施难度、投资收益等方面与预期相差较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
六、相关审议和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0 吨 TFT-LCD 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
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当前市场环境与该项目立项时相比已发生较大变化,近年来光引发剂的原材料价格上涨明显,项目预计收益受到影响。公司认为该项目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0 吨 TFT-LCD 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当前市场环境与该项目立项时相比已发生较大变化,该项目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当前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宜。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150 吨 TFT-LCD 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
剂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该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七、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飞凯材料暂缓实施“年
产 150 吨 TFT-LCD 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和“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剂项
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暂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当前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飞凯材料暂缓实施“年产 150 吨TFT-LCD 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和“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