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99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2,500.00 万元,期限 6 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82,5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4,018,867.92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810,981,132.08 元。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023,661.37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8,957,470.71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0861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47,490,000.00 元人民币,用途全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他募投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共产生利息收入277,841.36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77,787,841.3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监督和管理等进行了规定。该修订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经本公司 2020 年 7 月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核对,认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资金管理方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南洋商
业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
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已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在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
账号为 0434520000247429 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年产 150 吨 TFT-LCD 合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101040160001964987 192,966,221.83
份有限公司 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10000t/a 紫外固化光纤 星展银行(中国) 30017644688 113,088,687.96
份有限公司 涂覆材料扩建项目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年产 120 吨 TFT-LCD 混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316191-03004329413 111,018,181.67
份有限公司 合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公司浦东分行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份有限公司 剂项目 有限公司上海嘉定 31050179360000003089 95,155,463.65
支行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年产 500 公斤 OLED 显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0301290000004448 65,559,286.25
份有限公司 示材料项目[注] 公司上海分行
合计 577,787,841.36
注:经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将“年产 500 公斤 OLED
显示材料项目”变更为“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为 247,490,000.00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
报告附件 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投项
目的情形。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公司对 OLED 显示材料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的大力看好,为保持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并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兼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的资源,公司拟扩大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产能并配套建设升华提纯工艺,因此,公司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将“年
产 500 公斤 OLED 显示材料项目”变更为“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当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247,490,000.00 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附件:1.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1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5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749.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749.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