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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防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天和防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2-072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贺增林先生、张发群先生、彭华先生、刘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周户先生、张若南先生、任军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周户先生、张若南先生、任军强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常晓波先生、赵嵩正先生因已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连续六年,此次换届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贺增林先生,1971 年出生,E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1999 年任西安信风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 年创立西安天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 年创立西安天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 年西安天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陕西省政协常委、陕西省科协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陕西省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会副主席、西安市工商联第十五届执委会副主席。

  贺增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贺增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9,971,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1 %,贺增林先生与公司股东刘丹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747,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4%)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贺增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发群先生,1962年出生,本科,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2003年,就职于军方某部;2003年-2006年,就职西安天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2004年起历任天和集团市场总监、副总裁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发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43,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
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彭华先生,1982年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7月至2015年9月任职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起任职于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南京彼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天和海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彭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博先生,1983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某部研究所;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就职于西安天伟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至今,就职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应用技术研究院院长兼任技术与产品规划中心主任、5G感知大数据产品线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周户先生,1960年出生,博士,教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起就职于西北政法大学,历任行政法系副教授、法学三系教授、行政法学院教授,2017年至今担任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
心教授;2013年5月至2021年8月,任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西安大地测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周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若南先生,1977年出生,博士,教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至2004年6月,任职于摩托罗拉公司;2004年7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飞思卡尔(中国)半导体公司;2010年5月至今,就职于西北工业大学任教,兼任物联网技术及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副主任、陕西省物联网工程实验室主任、陕西省通信学会“智能通信组网与抗干扰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目前,张若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任军强先生,1977年出生,本科,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12月-2011年9月任职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2011年10月-2013年1月就职于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月-2014年10月就职于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2014年11月-2017年9月就职于西安魔力石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西安铂石超硬材料有限
公司;现任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汉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陕西天成航空材料有限公司、上海轩田工业设备有限公司、西安博康电子有限公司董事,艾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任军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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