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云信信 2022-652 号
本信托为权益类信托。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
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
信托文件规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
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
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
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受托人以固
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信托公司、
信托业务人员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
该信托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云南信托-云昇 2022-034 号单一资金信托
信托合同
信托登记系统产品编码: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信托登记系统产品编码: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对受托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南信托”或“受托人”)的
信任,并自愿加入“云南信托-云昇 2022-034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信托”)。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云南信托特别提示您在签署本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合同 (以下
统称“信托文件”)前,仔细阅读全部信托文件,确保您对该信托有了充分、全面的了解,并对您签署该等信托文件及加入该信托后的所有权利、义务有了明确的认识。
云南信托将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之条件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并承诺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具体内容请详见信托文件。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云南信托郑重申明如下:
一、信托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且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二、本信托为员工持股计划信托,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信托。金融机构可以发行金融产品所合法募集并有权处分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金融机构以前述资金认购信托单位应符合该金融机构或金融产品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如违反前述约定,委托人应承担由此给第三人、信托和受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人员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该信托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四、委托人签署本认购风险申明书,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五、信托项目有关尽职调查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完成,且委托人已确认充分了解并认可相关尽职调查的内容及结论,认可投资标的符合自身的投资需求和投资标准,认可投资建议权人出具的投资建议,知悉投资标的和本信托存在的风险,知悉和认可受托人管理、处分、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并自愿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
六、委托人在签署信托文件前应已充分了解本信托投资理念,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运用方式、管理运用方向、管理运用原则、管理运用流程、风险监控措施、信托资金的追加和赎回
等,并出于对投资建议权人的了解和信任,同意【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选举的委员会主任李凤珍】为本信托的投资建议权人,为本信托提供投资建议。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建议权人的投资建议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如果投资建议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受托人将按照投资建议进行相应的投资操作,委托人、受益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本信托的投资建议及投资决策由投资建议权人依据证券市场情况相机做出,并不能保证信托盈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交付的资金不受损失,由此引致的全部风险将由委托人、受益人承担。
七、本信托无风险缓释措施,不设置预警平仓线,受益人本金可能受到损失。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信托收益可能为零,同时投资者可能损失部分或全部信托资金,由此带来的风险由委托人、受益人承担。
八、本认购风险申明书壹式叁份,委托人签署(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且受托人加盖公章后生效,受托人、委托人各持一份,一份备用,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业务有关信托文件前,委托人和受益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申明书及其他信托文件,谨慎做出是否签署信托文件的决策。委托人和受益人签署了本申明书表明委托人和受益人已仔细阅读本申明书及其他信托文件,委托人和受益人已了解本信托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
申明人即受托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本机构同意,签署本认购风险申明书即表明本机构对受托人上述提示及申明
和如下内容予以确认和承诺,并自愿受其约束:
一、如果本机构已经签署本认购风险申明书及信托合同且资金已由本机构实
名账户转出(如金融机构以发行金融产品所合法募集资金认购信托单位,可以使
用特定账户转出), 受托人有权认定本机构已有效签署信托文件,本机构无权主
张不知悉信托文件内容及信托投资风险。
二、本机构保证,本机构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
他组织,并且符合信托文件中关于委托人资格的要求,是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监管规范及金融管理部门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机构已就签署及履行信托合
同及其他信托文件获得了一切必要的批准或授权。
三、本机构参与本信托所交付的资金全部为本机构合法所有并有权处分的资
金,未接受他人委托资金或者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无论是否收取报酬),
金融机构以发行产品所合法募集或合法管理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的除外。金融机
构以前述资金认购信托单位应符合金融机构或金融产品所适用的法律。如违反前
述约定,委托人应承担由此给第三人、信托和受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本机构签署本认购风险申明书前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信托文件的全部内容,
已了解并愿意承担本信托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机构作出投资本信托的决定仅依赖于本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合同的内容,并不取决于受托人或其他机构作出的任何其他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的描述。
五、本机构理解并确认,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受限于各方应遵守的法律及监管政策。
六、对于本信托项下的风险揭示条款及受托人免责条款,本机构已获得了明确的提示与解释,本机构已明确知悉并完全理解本信托的风险承担及受托人的免责范围。
七、委托人为机构的,在本认购风险申明书及信托合同上签字的系本机构有权签字人本人。
八、本机构确保在信托合同中填写的各项信息以及提供给受托人的各项资料均为本机构完整、真实、准确、有效的信息,并在变更时及时通知受托人。本机构自愿承担因资料提供或信息填写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填写、填写错误、未及时变更等)导致的任何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接收受托人的各种通知而导致的无法了解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情况或无法参与表决(含参加受益人大会或签署补充协议等方式)等可能给本机构造成的损失。
九、如受托人以信托合同上预留的电话向本人传递及确认信息的,受托人仅需核实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视为对本人身份进行了核实与确认。
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已详阅并充分理解本认购风险申明书及相关信托文件所提示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风险缓释措施、信托资金可能全部亏损等风险,并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引致的全部后果。本机构承诺以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未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信托,未接受他人委托资金或者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无论是否收取报酬)。本机构已明确知悉受托人及其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人员、投资建议权人的过往业绩、受托人发行的其他信托的业绩不代表本信托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
[为充分提示风险,提请委托人将本段重点提示内容抄录在后。委托人签署本
认购风险申明书则视为委托人本人抄录并充分理解信托的全部风险。]
委托人抄录:
本机构作为委托人 本风险申明书及相关信托文件
所提示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等
风险,并 上述风险引致的全部后果。本机构承诺以
资金认购信托单位,未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信托,
(无论是否收取报酬)。本
机构已明确知悉受托人及其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人员、委托人代表的过往业绩、
受托人发行的其他信托的业
绩 。
委托人(机构加盖公章并由有权签字人签章)
日 期 : 年月 日
目 录
第 1 条 定义 ...... 9
第 2 条 信托的目的...... 13
第 3 条 信托的类型...... 13
第 4 条 信托的规模...... 13
第 5 条 信托的期限...... 13
第 6 条 信托的参与方......14
第 7 条 信托单位的认购、申购与赎回 ...... 14
第 8 条 信托的成立...... 18
第 9 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 ...... 19
第 10 条 信托财产估值及审计 ...... 28
第 11 条 信托费用和税费......30
第 12 条 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 ...... 33
第 13 条 风险揭示与承担......34
第 14 条 信托当事人的陈述和保证 ...... 43
第 15 条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45
第 1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