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2-008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2年1月12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500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5.33元/股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和防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月12日为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1500万份,行权价格为15.33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 激励方式: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 行权价格:15.33元/股;
4.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万份) 总量的比例 告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贺增林 董事长、总经理 307 20.47% 0.59%
2 张发群 董事、副总经理 30 2.00% 0.06%
3 陈 桦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 1.33% 0.04%
4 彭 华 财务总监 20 1.33% 0.04%
5 段 永 副总经理 20 1.33% 0.04%
6 彭 博 副总经理 10 0.67% 0.02%
小计 407 27.13% 0.7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1,093 72.87% 2.11%
(121人)
合计 1,500 100.00% 2.9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鉴于激励计划中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7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该8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 期权共计30万份,前述调减的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股票期权份额由董事会 在其他激励对象(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重新进行分配。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135名调整为127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1500万份保持不变。
5.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2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6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6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按比例行权。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 30%
成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 30%
成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 40%
成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其累计值指标 (A) 进行考核,以达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根据上述指标每年的对应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年度净利润累计值
行权安排 考核年度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净利润累计值 (A)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2022 年净利润 3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2022-2023 年两年净利润累计值 6 Am *70%
第三个行权期 2024 2022-2024 年三年净利润累计值 1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累计值(A) Am>A≥An X=A/Am*100%
A<An X=0
注:1.以上“净利润”以公司各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考核期内公司所有存续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X=A/Am*100% 中,X取值四舍五入至十分位。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计算方法:
①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由公司注销;
②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年度所对应的行权比例X ,未能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参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优秀、良好、一般、待改进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期权数量:
考核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一般 待改进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R) 100% 5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
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来行权,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5日,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